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服务询价文件
时间: 2024-02-04 访问量: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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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要求,就放射工作人员计量监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参与报价。

一、询价内容

1、报价方根据询价方提供的83名放射工作人员资料(含姓名、性别、职业类别等主要信息),制作和发放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按季度为询价方放射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剂量元件检测并编制季度放射工作人员剂量元件检测报告。

2、个人剂量监测委托服务期限为三年。

二、报价及费用支付

1、报价方一次性分别报出每人每年个人剂量检测综合单价并合计总价,最高报价不得超过7470/年,所报价格含税收、检测、往来快递、人工等所有费用,询价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另注明补发剂量盒与剂量芯片单价费用,剂量盒与剂量芯片每只费用不得超过20元(不含20元本数)。

2、询价方按以综合单价*实际检测人数核算季度检测费用,四个季度检测结束收到检测报告和发票后核算年检测费用并进行费用支付。

三、报价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放射卫生检测与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提供具备省级以上检验检测认定CMA资质证书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同时具有近五年个人剂量检测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关人员、技术能力、设备及工作场所。

四、其他要求

1、自双方检测合同签订日起,个人剂量元件检测和更换时间为每年4次,每季度更换一次,剂量计统一采用快递的方式邮寄。

2、报价方每季度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询价方放射人员个人剂量元件检测和更换;

3、每季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季度检测报告并交付询价方(报告交付时间为送样时间的15个工作日后)。

4、报价方应妥善保管好询价方交付的个人剂量元件,并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性。

5、报价方负责检测结果的复核和解释,检测结果确属超过剂量或者未按时反馈处理意见的,报价方可根据相关要求抄送审核管理部门;

6、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需专人专用,不得交叉使用。

7、计量器材因损坏或丢失的,询价方可向报价方申请补发,价格根据报价注明价格支付。

五、其他

报价文件2024  3    1  1100点前投递至天长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王开余        收 电话: 18155028618  ,报价文件需密封,表面需注明报价人姓名及联系号码,询价到期或集齐报价文件,询价方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价格对比,拟优质低价入围,确定中标机构后签订服务合同。询价方不组织人员现场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