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长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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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长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其中市人民医院35名、市中医院25名,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章》(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简章中相关要求的条件;
6、护理专业报考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其他专业本科、大专报考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报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依此类推,执业资格、职称、奖励等年限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6月30日);
6、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考生应具有学士学位;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2日~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在市卫生局人事股(四楼),咨询电话:0550-7331328。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需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时间证明(聘用前仍未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2∶1,紧缺专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1(其考试成绩需达到总成绩的50%及以上)。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天长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者按每科45元缴纳报名费用,进入面试人员另需缴纳80元面试费。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费用政策。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出具由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提供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卷面为100分,折合成绩为9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与本岗位考试类别相对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上午8:30~11:00,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示
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20日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长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三天。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医技人员按报考人数与招聘指标1.5∶1的比例(招聘指标为1的面试人数为2人,招聘指标2个以上的面试人数不足整数的四舍五入)、护理人员按2∶1的比例、其他招聘岗位人员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从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折合成绩为1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
1、凡符合招聘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凭安徽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在折合前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基础上加2分。
2、凡符合招聘条件,且服务期满两年(计算到2012年9月30日)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凭安徽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在折合前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基础上加2分。
3、报考医疗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5分。
八、成绩公布
拟进入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长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三天 (成绩公布结束后第二天为申请查分时间,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九、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成绩、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学历、省双优生或省三好学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以上证书若有,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参加体检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长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程序,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新聘护理人员今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护士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在取得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聘。聘用人员享受与用人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监察局举报中心(0550—7770000)、市纪委驻卫生局纪检组(0550—7331305)。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天长市卫生局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15日